香港公司成立以后每年都是要做賬報稅的,而做賬報稅又分為兩種,一種是零申報,一種就是正常的做賬審計后去報稅。那么香港公司可以先零申報后再去做賬審計嗎?
香港公司如果已經開了銀行賬戶開始運營的話,一般不建議客戶在收到香港稅局下發(fā)的利得稅稅表時直接做零申報處理,而應做相應年度的審計報告,并由香港會計師遞交給稅局如實申報。
可能許多客戶并不了解香港當?shù)氐亩悇罩贫?,其他的國內代理告知可以直接做零申報處理,所以也就一直未做審計報告??墒侵灰南愀酃鹃_了銀行賬戶后,都是要進行做賬審計的。
之前年度已經零申報了,現(xiàn)在想要正常的做賬審計是否可以?一般這種情況是可以進行稅務補報的,但是之前年度的審計報告建議客戶需要補齊,香港公司的審計報告是每12個月就需要做一次,具體的賬期就需要看公司的注冊時間,在補做審計報告時,香港會計師會推翻之前的零申報,重新遞交審計報告進行如實申報,在處理審計報告的時候,需要客戶提供香港公司賬期內的月結單以及其它的理賬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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